市民大厅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推动市民大厅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树立各进驻单位禁烟的良好形象,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驻厅单位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效提升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从2020年8月下旬起,全面启动市民大厅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为抓好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政务服务大厅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为目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办事环境,以文明城市创建为载体,积极开展市民大厅及各县市区政务大厅机关的控制吸烟活动,推动无烟机关的建设,促进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有效降低驻厅单位的吸烟率和吸烟量,整体提高各驻厅单位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引领城市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创建范围
创建范围包括银川市民大厅各进驻单位和窗口,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和窗口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向全社会展示市政务服务工作的良好形象,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银川市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落实属地化管理,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开展市民大厅无烟创建工作的监督、巡查和宣传等工作,驻市民大厅内超市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张贴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各县市区审批局负责本辖区政务大厅的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到2020年12月份,市民大厅各进驻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务大厅无烟党政机关创建覆盖率要达到100%。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民大厅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沈爱红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光英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文革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
苏龙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蒋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戴玉荣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兵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李韫玲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赵海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付秀山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马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
慎茜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主任
杨军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任
朱伟民市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窗口负责人
朱强金凤区税务局一分局局长
徐方远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市审批局牵头负责整个市民大厅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建荣同志担任,负责市民大厅及各县市政务大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审批局安全保障科,具体负责方案制度制定、统筹协调、安排布置和监督检查工作。各进驻单位和窗口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本单位办公办事区域的无烟机关创建工作。
五、职责分工
负责在大厅各区域设置禁烟标识,负责在卫生间配置吸烟烟雾探测报警设施,负责监督大厅内各超市吧台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和张贴烟草广告,在大厅外指定区域划定室外吸烟区。
定期组织开展市民大厅内禁烟工作巡查、督查、暗访等工作,并定期将巡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实施步骤
根据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具体安排,从今年8月份开始,共分三个阶段:
根据《银川市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要求,全面启动市民大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成立无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市民大厅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启动大会,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和控烟劝烟制度;
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并对其进行控烟培训;
准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资料;
对驻厅单位窗口全体干部职工吸烟情况进行摸底。
1.与各进驻单位签订无烟机关创建承诺书,并在公示栏公示。
2.在各服务大厅、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电梯、楼梯、各办公室等区域张贴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在大厅进出口设立无烟大厅提示牌,并告知办事群众和市民不得在大厅内吸烟。
3.设置室外吸烟区,并积极引导吸烟人员入内吸烟。
4.禁止在办公室内放置烟灰缸、打火机、香烟等烟具。
5.设立控烟宣传栏,适时安排控烟讲座,开展控烟宣传。
6.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吸烟人员,及时劝阻,并形成记录台账。
各驻厅单位要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认真整理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相关资料,市民大厅无烟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科室对大厅各驻厅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标准》进行初步验收考核和打分,全面总结市民大厅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情况,分别向市卫健委和辖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申报。
七、工作措施
同时发挥全民参与、人人监督的好传统,让在市民大厅内吸烟的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在舆论上形成在市民大厅不吸烟是正常,吸烟是异常的氛围。
第二次发现后,定期予以市民大厅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三次及以后发现后,每次扣发本人本月绩效奖100元,同时予以通报批评;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不听劝阻扰乱社会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定期开展控烟戒烟志愿服务活动,以自身行动带动广大办事群众和市民自觉养成控烟禁烟的良好习惯,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控烟、共建无烟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创建“文明银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八、工作要求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窗口及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
市审批局督查督办科、安全保障科将不定期对各进驻单位办公室、会议室进行抽查暗访,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市民大厅创建目标如期高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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